美国公司倒闭或裁员对H-1B申请者有哪些影响?

自从美国金融风暴席卷华尔街,当雷曼兄弟申请破产保护后,大批高级人才丢掉工作,现在都还没恢复元气。对于许多已经在美国的非公民或绿卡的华人员工来说,失去工作也等于失去合法身份;该如何应对身份问题,公司倒闭对于其持有H-1B身份的雇员或者正在申请H-1B工作签证的雇员会造成怎样的影响呢?

  一、对于正在申请尚未获得批准的H-1B:

  公司裁员对持H1B(工作签证)或正在办绿卡的华人员工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的事,有人在没有身份下,只能离开美国。如果在申请阶段公司倒闭,或裁撤了申请人的职位,移民局会首先通知申请公司 (Intent to Deny),根据移民局掌握的信息,移民局将拒绝该申请。如果公司方面能够证明虽然公司结束营业,但有其它公司接手该公司的全部运营(successor in interest ),正在申请的H-1B将不受影响,仍然有效。

  二、对于已经获得批准的H-1B申请:

  对于那些持有H1B签证的员工,由于H1B是跟着工作走,一旦没有工作也等于没有身份,因此被裁员后,到底应该立刻出境转换其他身份回来找新工作,还是不管身份问题,直接留下来找工作?

  按法律来讲,H-1B身份一旦失效,申请人就必须立刻转为其他身份或者马上离境,并无所谓的宽限期(Grace Period),但在实际上,倘若申请人能在身份失效后的10天之内,向移民局递交转换身份(比如F-1、H-4) 的申请,一般都不会被移民局拒绝和被要求出境签证的。如果申请人能够较快找到工作,转换H-1B雇主,根据实际案例来看,间断期不超过1至2个月左右,移民局一般是会批准申请人转换公司的。

  三、申请人从美国大学研究所毕业,实习期没有用完就转换成了H-1B身份。如果公司出现经营问题,申请人的H-1B失效,申请人能不能重新使用尚未用完的实习期呢?在最近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同VSC的例行会议中,VSC表示该问题已经提交移民局的法律法规制定部门加以研究。VSC没有立即表示该提议不可行,或许近期能够出台一些新的规定,让申请人能够重新使用之前没有完成的实习期。

  尽量不要有逾期记录,宁可在没有逾期前回国,然后重新申请H-1B或者其他签证。如逾期居留已经超过半年,请不要回去“激活”,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恢复合法身份。根据美国法律,在美国身份过期的人,只要是合法入境者,通过与公民结婚可以拿到永久居留身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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