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早期德國初等教育的發展

透析早期德國初等教育的發展
一、德國初等教育制度的建立
    “普魯士整個教育體系的鞏固,最早始於19世紀的前30年———‘改革時代’,即被拿破侖占領之後。這一鞏固從一個方面反映了普魯士國家從軍事上的慘敗和國家的恥辱中奮起的決心。”[1]同時,我們也不應忽視的是,“普魯士國家教育的起源實際上還要更早,可以追溯到18世紀的專制主義者。”[2]“德國十九世紀以後之教育成為國家活動之一部分。”[3]吉田雄次在論述德國教育與其面臨的戰事之間的關系時列舉了三點:愛國精神、訓諫強國意誌、陶冶精密的智慮(智慧與思維,筆者註)。由此奠定了德國公共教育制度的基調:教育為國家服務。
    杜威在論述教育目的的社會效率觀時,特別強調德國的各邦感覺到系統地註意教育是恢復和保持他們政治上的統一和權力的最好手段。當時德國的各邦表面上是虛弱的、分裂的。但是,在德國政治家的領導下,他們把這種情況作為一種刺激,發展了一個廣泛的、有鞏固基礎的公共教育制度。德國的初等教育可明顯地分為三個主要時期:16 4 6年以前,初等教育隸屬於教會,可稱為初等教育的奠基時期;16 4 8—18 00年是政府掌握初等學校並實行強迫教育時期;19世紀是初等學校發展成為名副其實的國民教育機構的時期。伴隨著德國國家體制的不斷完善,德國的初等教育也逐步健全發展起來。

                                                              

                                                               
    (一)初等教育的起步
    16 19年,威馬教育法令制訂德國義務教育法,規定兒童在6—13歲接受義務教育。但是,正式的義務教育,卻是在三十年後慢慢實現。16 4 8年是宗教改革運動(16 18—16 4 8)經過三十年的不斷沖突,到達頂點的時間。這一時間段裏,“人們的全部精力消耗於戰爭,無暇顧及教育。直到17世紀中後期,各公國已從自相殘殺的戰爭蹂躪中開始恢復正常秩序時,各種事業才有可能取得任何進步。”[4]16 4 8經哥他教育法令(章清編譯,德國的教育)地頒布,義務教育首先在吐林根邦正式施行。接下來的推行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直到18世紀,德意誌各邦才相繼仿效,並強迫父母使子女受相當的教育。但是,18世紀的國民教育則還是主要停留在提高國民的基本素質的層面上,即僅僅註重讀書,以國民教育為中心的國家教育還無從產生。“那時的國民教育,也不過是純粹的讀書、處事罷了!直到費希泰時代,各邦受了他的《告德意誌民族》的影響,遂種下了趨向復興的果苗。”[5]直到19世紀,伴隨著民族運動的逐漸興起,國民教育才逐漸受到重視。18 5 4年普魯士的學校令規定,施行自5歲(或6歲)到12歲(或13歲)的八年義務教育。學校教育逐漸顯現出國家的性質,但不能否認宗教的色彩仍然十分明顯。
    “十九世紀開展的德國教育運動,在歐洲各國之中,處於領先的地位。”[6]這一領先,最初,也是最鮮明地體現就是初等教育的普及和發展。松江陸規亮曾言稱:“世界各國以初等教育為義務教育而施於國民者當推德國最先。”[7]19世紀的德國正是民族統一的關鍵的一個世紀。於是,國家、民族的教育理念,是指導這一時期建立和發展教育制度的一個不可脫離的中心思想。費希特曾稱:“德國教育之使命是實現單一的德意誌文化,單一的德意誌民族,與單一的德意誌國家。”[8]
    這一時期有兩位教育家貢獻比較大。他們分別是裴斯泰洛齊的“人性教育”和洪堡的普魯士教育改革。洪堡認為:“學校教育不僅是傳授全面的知識,而且要按每個學生的個性開發其各方面的能力,並對其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培養其對社會和民族的責任感。只有這樣,教育才能為國家帶來強盛和繁榮。”[9]推行義務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德意誌國民的素質。完全中學的資產階級人道主義和愛國主義的教育,更有力地促成了德意誌民族的文化特征。19世紀德國的初等教育,在洪堡,裴斯泰洛齊等人的努力和影響之下重新找回了發展的生機。<-{YBD_NEWPAGE}->
    (二)初等教育的逐步完善
    直到19世紀30-4 0年代,小學完善的教育體制才逐漸完善起來。阿爾騰斯泰因任教育部長期間,普魯士的初等教育得到了有效地普及。小學教育的課程設置非常廣泛,但是“其內容卻處在國家的嚴密監控之下。”[10]“德國教育在求兒童之從順,其一舉一動不許流於放縱規律及形式。德國教育之綱領也其嚴肅乃如軍隊。其修練必使中心性理發達之日,得舉自立自治之實。皇帝誕生日及教堂開城紀念日通國學校為二大祭日。唱歌為教育上重大之科目。其歌曲為勇壯之軍歌。”[11]
    18 7 2年教育總長福克發教育訓令,此訓令即德國小學校全國之根基:(一)在養成愛國心第;(二)在訓練宗教心與道德心第;(三)在使適合於實際生活日本之小學校令。[12]總長隨後在18 8 9年教育部會議所決定教育問題之中包括了對初等教育的進一步規定:
    第一,強調師範學校的教師教育應該強調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性。
    第二,由師範學校畢業的學生,畢業後在從事教育工作時應該使其時刻保持對國民經濟的了解,故應該在地方設立教育圖書館。
    第三,教師在教授宗教和歷史的過程中,也應該時刻註意與國民經濟的聯系。教師采用的相關材料也應取自這些方面。
    關於歷史教學:應傳授當今國王即位前的事實,小學校中,中級及以上年級均應該教授歷史。對於小學高年級的學生應該以教授普魯士當權者為國民謀福利的事實。因為有特別原因必須簡略歷史知識時,不能簡略近代史的知識。
    第四,新近進行的教授科目的改革均應遵循此規定。
    由此可見,德意誌國家對教育的控制逐步深入,伴隨著初等教育的逐步完善,德意誌民族完善的民族教育體系也基本完成。國家通過自上而下的教育規定,嚴格限定了學校教育活動的方方面面,使民族教育深入每個德意誌公民的思想中。而從另一個方面講,正是由於國家的參與,對小學教育施行強制性的普及,兒童接受教育才逐漸成為一個普遍現象。與此同時,國家對小學教師的關註也是初等教育的一個重要部分。國家甚至詳細規定了小學教師應具備的資格、學習科目、待遇等,並於19 00年通過小學教師優待的法案。<-{YBD_NEWPAGE}->
    二、教育中民族思想的延伸
    “民主主義教育的運動不可避免地成為由政府實施和管理的學校的運動。”[13]就歐洲來說,歷史情況把國家支持的教育運動和政治生活中的民族主義運動合為一件事。這個事實,對於後來的運動有著不可估量的意義,特別是在德國思想的影響下,教育變成一種公民訓練的智能,而公民訓練的智能就是民族國家理想的實現。“在十九世紀,國家在實際上已變成了專門為民族利益而從事促進民族文化和推行民族理想的機構。”[14]這種強烈的民族主義傾向體現在教育方面,“就成為現代教育體系的主導思想,國家既然是代表民族生命的組織機構,就應該使全體民族成員,為了他們本身的利益和為了民族的尊嚴,都有接受知識教育和道德教育的必要機會。”[15]這種傾向的發展促使國家加大對教育經費的投入,並進一步對教育的普及進行關註。
    吉田雄次在分析德國教育的精神時,提出“德國十九世紀以後之教育成為國家活動之一部分。”[16]後來,其在論述德國教育與戰事之間的關系時,反復強調了教育的重要作用:通過教育可以培養學生、子民的愛國精神,這種精神是與教育過程中,對學生的意誌和情感的陶冶不可分割的;民族戰爭中堅強的意誌是必不可少的,教育則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教育可以訓練人的心智,提高參與戰事的士兵的軍事素質(戰略的運用、兵器的制造)等。德國的相關政治方針地提出不可避免地將教育的發展也貫穿其中。教育,自然成為一個為政治、國家服務的社會機構。費希特曾批評舊教育不註重對學生自我反思意識的培養,並認為教育的目標應該為培養盡善盡美的人而努力。而這些則都是建立在國家倫理的基礎之上的教育理想。“1 9世紀6 0—8 0年代末,是普魯士統一德國和俾斯麥帝國走上世界強權之路的時代,也是普魯士精神在全德意誌取得勝利的時代。普魯士和德意誌的社會經濟、政治、精神和文化領域,都處在統一這一時代的歷史任務之下,打上了俾斯麥的烙印。”[17]經濟的發展,社會階級力量的成長(資產階級)等都為教育的發展帶來生機。但是,生機伴隨著強權,教育中的民族、國家觀念也變得更加深厚起來。1 8 7 3年的“五月法”,使教會教育完全處於國家的監督之下。這時的國家、教會、教育三者之間的關系完全劃分好了等級,而國家則處於這一等級的最高一層。<-{YBD_NEWPAGE}->
    三、國家對教育的幹涉
    費希特對“自我”與“非我”進行分析,他認為有獨立人格的“自我”只有在“非我”的限制下才能實現,由此強調了國民教育的重要性:個人的完善只有在社會、國家的背景下才能完成。“普魯士教育的特色顯然在1 8世紀專制政治時期就已經奠定了基礎。國家有權強迫百姓接受義務教育,而百姓則有義務服從國家。”[18]這從義務教育最初推行時的強迫實施中可以看出。這一思想也恰好吻合了1 9世紀德國社會的發展狀況,從此,國民教育深入人心。
    德國在教育發展過程中,最初,教育是受教會控制的。值得一提的是,教會對德國初等教育的最初普及,也具有一定的貢獻。歐洲中世紀及其它宗教學校的設立,對於德國初等教育的起源和發展也有一定的貢獻。例如,德意誌學校及習宗學校,在中世紀就已經創設。伴隨著宗教改革的進行,教會對學校的控制程度逐漸減弱,國家逐漸參與了進來。國家通過教育來實現其政治理想,通過教育來達到民族思想的傳播。而宗教內容,直至十九世紀,仍然是各初等學校一直都設有的教學內容。
    英國的哲學家、經濟學家約翰·穆勒同樣強調國家對教育的職責,但是他卻不贊成政府設置學校和過分幹預教育。約翰·穆勒強調說:“要由國家主持一種一般的教育,這無非是要用一個模子把人們都鑄成一樣;而這個模子又必定是政府中有勢者———無論是君主、是牧師…所樂取的一種,於是就不免隨其有效和成功的程度而相應地形成對於人心並自然而然跟著也形成對於人身的某種專制。”[19]德國的初等教育的推行,在很大程度上體現的是國家的意願。因此,伴隨著教育體制的逐漸完善,國家對人民的控制也逐漸深入。教育,成為了一個國家的控制工具。
    盡管杜威在論述教育的社會效率觀時,不忘提醒對社會文化的關註和對國家中個人發展的關註,強調了社會中公民的自我發展。通過上文的論述我們可以看到,社會效率觀的教育目的在具體的社會情境中,是很容易走向一種國家主義教育目的的傾向。這在社會、民族急需發展的時代也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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